天降“萌禽”,古田县大甲派出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警察同志你好!我在家里发现一只鸟,好像是翅膀受伤了,你们快来看看。”
近年来,随着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深入推进,古田县公安局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知,让民众深刻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调动大家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
日前,大甲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家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鸟,由于无法飞行,暂时放入纸箱里照看。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对该动物进行核查后,初步判定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头咬鹃。
民警对群众救助动物的热心行为表示高度赞扬,同时,考虑到在居民区中进出人员较多,民警将红头咬鹃带回了派出所并第一时间联系林业局。
经林业局工作人员检查表示,这只受伤的红头咬鹃不具备放生条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喂养照料,待具备放生条件后再将红头咬鹃放归自然。
野生动物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大甲派出所高度重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随后,民警立即将其移交至野生动物救助站进一步处理。
红头咬鹃是咬鹃目咬鹃科咬鹃属的鸟类。是咬鹃目咬鹃科咬鹃属的一种,体色艳丽,因其雄鸟的头部红色而得名。《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鸟类》列为易危,为世界濒危物种其中一种,是联合国《濒危野生动物名录》其中之一。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栖息于热带及亚热带森林,高至海拔2400米。分布于喜马拉雅山脉至中国南部、东南亚及苏门答腊。
下一步,大甲派出所将继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