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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是全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也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山多林多是福建的一大特色和优势。长期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生态省和美丽福建的重要任务,作为打造宜居环境、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抓手,作为增加森林碳汇、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拓展我省经济发展环境承载空间的重要举措,作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先后作出了“大念山海经”“三五七造林绿化”“建设林业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绿色海峡西岸”“建设海西现代林业”“实施‘四绿’工程和大造林”等战略部署,特别是2015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九条措施的通知》,有效推动了林业改革与发展,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作出了应有贡献。全省林业基本情况可概括为五句话:
    一是发展条件优越。福建省地处亚热带,气候条件优越,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7-21℃、年平均降雨量1400-2000毫米,十分适合林木生长,自然气候条件得天独厚,且区位优势明显,是我国林业对台合作交流的前沿平台。
    二是生态环境优良。全省现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286.2万公顷(4293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0.9%;林业自然保护区88处(其中:国家级14处、省级21处,市县级53处)、保护小区3300多处,保护面积1245万亩、占陆域面积6.8%;森林公园178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0个、省级127个)。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评比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是全国生态环境、空气质量均为优的省份。
    三是森林资源丰富。全省林业用地926.82万公顷(1.39亿亩)、占土地总面积76.28%,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根据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省森林面积801.27万公顷(1.2亿亩),森林覆盖率65.95 %、居全国首位;森林蓄积60796.15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35942.92万立方米,人工林蓄积24853.23万立方米)。全省共有木本植物1943种、脊椎动物1693种,均占全国三分之一,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特别是拥有世界同纬度带最典型、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亚热带原生性森林生态系统,以“世界生物之窗”闻名于世的“双世遗”武夷山。
    四是林改全国先行。2002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6年又率先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有效调动了广大林农和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增强了林业发展活力,初步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和“国家得绿,林农得利”目标,成为全国林改的一面旗帜。2013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在林权收储中心建设、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设施花卉种植保险等方面先行先试,继续为全国林改探路子、做示范、出经验。
    五是林业产业发达。全省现有人工林面积5665万亩、2015年商品材产量497万立方米;竹林面积1601万亩(其中毛竹1504万亩)、居全国首位,年产竹材7.16亿根(其中毛竹4.66亿根)、鲜笋176.8万吨;油茶林面积341.8万亩、年产油茶籽18万吨、茶油3.8万吨;花卉种植面积114.04万亩,产值439.03亿元,实现销售额224.78亿元;人造板、松香、木质活性炭、木制家具等主要林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现有省级以上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4家、境内外上市林业企业27家。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36枚、省名牌产品208个,省著名商标104枚。2015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4277亿元、位居全国前列。重点林区涉林收入已成为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之一。
    当前,福建省林业部门正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按照“三保”(保发展、保覆盖率、保民生林业)“两推进”(推进依法治林、推进深化林改)“两提升”(提升林业生态文明水平、提升森林综合保护能力)的总体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为我省林业“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福建进一步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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